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05 國揚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4/09 發言時間 19:32:09
發言人 王正怡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2500080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公開標售方式處分大南港案土地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4/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09
2.公司名稱: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增加資金運用效益,本公司擬以公開標售方式
與其他土地所有權人共同出售座落於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土地。
有關公開標售事宜委託普華國際不動產有限公司辦理。
(2)本案處分資產已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理,取得兩家土
地不動產鑑價公司之估價報告。
(3)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如順利成交,將再依規定公告相關訊息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