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15 中工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5/04/23 發言時間 11:10:39
發言人 程安慈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871273
主旨 更正本公司114年第四季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書。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5/04/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4/23
2.公司名稱: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來函指示辦理,辦理簽名之更正。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個體資產負債表P.7、個體綜合損益表P.9、個體權益變動表P.10、
個體現金流量表P.13、合併資產負債表P.8、合併綜合損益表P.11、
合併權益變動表P.12、合併現金流量表P.15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經理人:周志明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經理人:蘇麗梅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個體及合併
財務報告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