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15 中工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5/04/23 發言時間 17:55:20
發言人 程安慈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871273
主旨 更正本公司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總經理簽名。
符合條款 29 事實發生日 115/04/23
說明
1.董事會通過日期:115/03/12
2.變更後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類型:1.聲明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均有效-遵循法令規
章部分採全部法令規章均聲明
3.變更緣由:更正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總經理簽名。
(更正前:周志明,更正後:蘇麗梅)。
4.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