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27 宏璟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3/25 發言時間 14:29:38
發言人 曾元一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2691-5899-10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3/0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751巷13號(日月光國際家飾展覽館);上午10點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02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02年度決算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2)本公司民國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與選舉事項:
   (1)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
   (2)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3)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選擇以擇一或搭配之方式分次或同時辦理國內現金增
      資發行普通股、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發行國內外
      可轉換公司債募集資金案。
   (4)選舉事項:董事、監察人改選案。
   (5)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
自103/04/18~103/04/28日下午5時止(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受理地點: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
751巷1號,電話:02-2691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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