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27 宏璟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3/30 發言時間 16:02:53
發言人 簡文祥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2691-5899-10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3/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751巷13號(日月光國際家飾展覽館);上午10點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105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民國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2)民國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正『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2)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
                      (3)修正『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
                      (4)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選擇以擇一或搭配之方式分次或同
                         時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發行國內外可轉換公司債募集資
                         金案。
                      (5)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舉第11屆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
自106/04/18~106/04/27日下午5時止(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受理地點: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
751巷1號,電話:02-2691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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