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30 華建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1/11 發言時間 16:03:21
發言人 李俊賢 發言人職稱 營業及工程管理部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2632-8877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暨股票發放事宜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1/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11
2.公司名稱: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原股東認股繳款催繳期間為109年12月09日至110年
 1月11日止,已於今日15點30分止屆期。
6.因應措施: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現金增資已於109年12月14日收足股款,並於109年12月17日以股款繳納憑證
   上市買賣。
(2)原股東已於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本公司將洽特定人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於110年01月26日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證券帳戶。
(3)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
   (區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洽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