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30 華建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4/08/12 | 發言時間 | 17:32:02 | 發言人 | 李俊賢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632-8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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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行取得或處分超過5億元 不動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額度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08/1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08/12 2.公司名稱: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8月12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自民國114年8月12日起,至115年8月11日 止,於新臺幣100億元之額度內,在台灣地區決行取得或處分超過新臺幣5億元之不動 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 6.因應措施:依法規辦理相關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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