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36 宏普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3/27 發言時間 15:54:43
發言人 詹俊炫 發言人職稱 稽核副理 發言人電話 2755-2662
主旨 公告上傳之IFRSs財務報表申報作業之105年度會計師查核報 告書內的關鍵查核事項部分內容更正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3/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3/27
2.公司名稱:宏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上傳之IFRSs財務報表申報作業之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內的關鍵查核事項部分內容繕打
錯誤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更正一: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會計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財務報告附註五;收入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六)。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會計政策請詳個別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存貨評價之說明,請
    詳個別財務報告附註六(三)存貨。
更正二: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內的部分「個別財務報告」文字敘述更正。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更正一: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收入認列。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會計政策請詳個別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
    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相關揭露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三)。
更正二: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內的部分「個別財務報告」文字敘述更正為「財務報告」字眼,詳
新公告之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9.因應措施:進行更正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