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縣中壢市青昇段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3/7/30~103/7/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持分土地面積661.18平方公尺(約200坪),交易總金額
為新台幣叁億壹仟貳佰萬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付款約定支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參考鑑價報告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華信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價金額為320,000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江晨旭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中市地估字第0000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依一般市場行情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建用地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基地剩餘土地持份面積1,041.23平方公尺(約315坪),由本公司與地主合建開發
(2)以合建分屋方式,由地主分得百分之五十五,建方分得百分之四十五
(3)本公司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估計約新台幣221,130仟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