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37 聯上發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7/06/26 | 發言時間 | 14:51:25 | 發言人 | 李志明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7229898#16 |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第十二屆新任獨立董事 競業禁止限制案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6/26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 莊明煌 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解除 莊明煌 董事擔任和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顧問之競業禁止。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167,864,952權(97.06%)、反對權數739,639權(0.43%) 無效權數0權(0%)、棄權/未投票權數4,337,136權(2.51%),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