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
案由: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乙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2條規定, 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 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本公司得買回股份總金額之上限為新台幣1,13 6,676,146元,得買回 股份總股數之上限係已發行股份總數10% 為30,055,779股。 二、本次擬運用自有資金自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普通股15,027,890股 ,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之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7年11月8日至108年1月7日止。 三、本次買回區間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元至10元,但當公司股價低於 所訂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四、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且買回股份 總金額上限新台幣 150,278,900元,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1.87%,並不影響本公司財務狀 況及資本之維持。 五、經評估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董事會聲明書,請 參閱附件。 六、證券承銷商評估意見請參閱附件。 七、本案提107年11月7日審計委員會討論,由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 提送本次董事會決議。 八、本次買回之計畫若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 事長依規定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