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37 聯上發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1/06 發言時間 17:54:16
發言人 李志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229898
主旨 公告本公司關係人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遭退票乙事
符合條款 28 事實發生日 109/01/06
說明
1.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都會公司」)
2.事實發生日:109/01/06
3.發生緣由:
 都會公司退票記錄:
 支付予第一商業銀行高雄分行支票(到期日:109年1月4日),金額新台幣
 1,400,000元。
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
 截至10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對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其他應收款總金額
 為新台幣50,000仟元,已足額提列備抵呆帳。
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
 該筆其他應收款由宋○○先生及中信大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連帶保證。
6.預計可能損失:
 (1)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第9號規定,本公司貸與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之借款已有無法回收之信用風險,故需認列預期信用損失提列足額備抵呆帳
    50,000仟元。
 (2)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規定,檢視都會生活開發股
    份有限公司自結報表與價格分攤報告之財務預測,考量該公司應無法達成原
    預測,顯示商譽17,728千元已產生減損,故足額提列減損損失。
 (3)上述資產減損損失均已認列至本公司108年第3季財務報告中。
7.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持續密切注意都會公司之營運變化,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律程序維護
 本公司之權益。
8.其他應敘明事項:
 都會公司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後續將依國際會計公報準則規
 定,評估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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