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09/16
2.公司名稱: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CTWANT 112/09/16報導
6.報導內容:某大學營建工程系教授表示,民房受損按照民法是營造廠的責任,
雖然營造廠福益是基泰投資的,但建商和營造廠是兩個獨立法人.......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澄清事項:本公司並未轉投資福益營造,福益營造並非本公司之關係企業,
亦非本公司旗下之子公司。本公司與福益營造在「基泰大直」新建工程中僅有
起造人與承造人之承攬契約關係,請社會各界切勿妄自猜測,以免造成大眾誤解,
或遭有心人士操弄。
二、本公司再次聲明,本公司為「基泰大直」新建工程案之投資興建者,對於
起造人依法所應負擔之責任,絕不推諉,對於本次事件所造成之相關受災戶之不安,
本公司感同身受,亦會負起相關社會責任。
三、關於本次不幸的工安意外事件,外界有許多關於施工過程之說法,絕大多數為
揣測、謠言,但因本案已由台北市政府委託專業公會進行鑑定及調查,司法單位
亦已著手進行調查,也請各界尊重,本公司將不再就各項謠言、揣測一一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