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40 愛山林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3/25 發言時間 17:12:32
發言人 潘志建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8773-66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會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4/0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市民大道一段209號12樓(會議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請 公鑑。
 (4)、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請 公鑑。
 (5)、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請 公鑑。
 (6)、訂定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報請 公鑑。
 (7)、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執行情形,報請 公鑑。
 (8)、捐贈相關事項報告。
 (9)、其他報告事項。
 二、 承認事項:
 (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3年度盈虧撥補表。
 三、 討論事項一:
 (1)、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召開股東常會前受理提案權內容如
 下:
  1.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東。
  2.提案方式:
 (1)以書面方式提出。
 (2)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3)股東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超過300字者,該提案不列入議案。
  3.提案受理期間:104年4月20日至104年4月29日17時前送達本公司。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4.受理處所名稱:愛山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收
  5.受理處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166號11樓之2。 電話:02-8773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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