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 原公告日期:
104/02/11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原擬向關係人購買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二小段346地號土地持份35/100,土地
買賣面積1,180平方公尺(折合約357坪),交易總價款553,757,323元。買、賣雙方約
定,若於合約簽署後,祝文宇先生未能於3個月內徵求已簽定「土地預定買賣合約書
」買受人之書面同意,並完成原土地信託契約解除,土地移轉登記與本公司名下,
重新簽訂信託契約辦理信託登記者,雙方合意解除本買賣契約,回復原狀,賣方需無
條件退回已收交易價金,雙方並不得再對他方請求任何損害賠償或違約金。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考量個案現況及銀行作業時程需求擬與祝文宇先生協議調整交易內容如下:
1.買賣所有權持份原35/100調整為30/100。
2.買賣土地面積原1,180平方公尺(折合約357坪)調整為1,011.56平方公尺
(折合約306坪)
3.買賣交易總價款原553,757,323元調整為474,649,134元。
4.賣方應負責將本交易相關事宜,以書面通知「土地預定買賣合約書」之買受人,
如未於增補協議書簽署後3個月內(下稱「完成期限」)以書面通知買受人,並完
成原土地信託契約解除、土地移轉登記予買方名下、重新簽定信託契約辦理信託
登記者,雙方合意解除本買賣契約,回復原狀,賣方並應無條件退回全部已付價
金。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次交易內容之調整,主係配合個案現況及銀行作業時程需求,對本公司財
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