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40 愛山林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3/28 發言時間 16:37:52
發言人 潘志建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8773-66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3/28
2.公司名稱:愛山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
 函辦理。
8.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104年度員工酬勞為新臺幣5,038,154元;董監事酬勞不予分配
9.其他應敘明事項:員工酬勞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