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40 愛山林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0 發言時間 21:31:35
發言人 張境在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73-6688
主旨 代子公司祝旺開發(股)公司公告接獲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來函 有關起重機配重塊掉落事宜。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13/04/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0
2.發生緣由:依新北市工務局來函有關109板建字第173號及第242號建照,因113/4/3
花蓮強震影響導致固定式起重機配重塊掉落,已違反建築法第63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
89條規定各處監、承造人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且自即日起勒令停工後續
提具改善計畫,並由第三方公正單位提出鑑定報告確認結構安全無虞後,提報新北市工
務局辦理復工。
3.處理過程:配合相關法規要求提出改善計畫並積極改善,待確認停工原因消滅後,
依復工條件與程序提出復工申請。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祝旺公司均有投保相關保險,初步評估對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
營運及財務尚無重大影響。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待勘查結果進行相關理賠程序。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未來將加強施工管理及工地安全維護機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將依社團法人新北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技師建議辦
理,另提具改善計畫,並由第三方公正單位提出鑑定報告確認結構安全無
虞後,辦理復工申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