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壹佰億元為上限。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100.2%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即將到期銀行短期借款並強化財務結構等增加資金
靈活運用需求。
10.承銷方式: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議定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議定之。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5.簽證機構:本次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
另行公告之。
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
告之。
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
告之。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
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
本次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
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
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
關發行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
關發行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