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42 興富發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8/05/10 發言時間 16:48:57
發言人 廖昭雄 發言人職稱 開發部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5-58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捐贈設立「財團法人台中市興富發 文化藝術基金會」。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08/05/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5/10
2.捐贈原由:依據本公司108年05月10日董事會決議,捐贈新台幣5,000,000元,設立
「財團法人台中市興富發文化藝術基金會」,作為該基金會之捐助款,用以從事符
合創設目的及設立宗旨之各種活動支付之必要費用。
3.捐贈金額:新台幣5,000,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台中市興富發文化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捐助成立之基金會。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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