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43 皇昌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3/29 發言時間 16:49:41
發言人 劉昭龍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92-298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0/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5樓(台北市農會大禮堂)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概況
 (2)本公司109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9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109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書面提案。受理期間:110年4月19日起至110年4月29日止,
    受理提案處所: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三段180號)
 (2)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載明於
    股東會召集通知,其行使期間為110年5月26日至110年6月22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