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47 日勝生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11/10 發言時間 18:20:06
發言人 陳婷婷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7733-8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對「財團法人日勝文教基金會」 捐贈案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12/11/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1/10
2.捐贈原由:作為本公司對板橋浮洲案社區總體營造及社區永續發展之用
3.捐贈金額:新台幣10,000,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日勝文教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該基金會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授權董事長在不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額度內,分次予以捐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