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01 益航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5/12/16 發言時間 17:33:20
發言人 莊仟萬 發言人職稱 營運長 發言人電話 27069911
主旨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益航二), 債券持有人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12/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12/16
2.公司名稱: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益航二),將於民國106年2月9日發行屆滿二年,
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
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且不得撤回),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
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贖回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06/2/9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賣回期間:106/1/10至
106/2/4止(因適逢假日,最後期限提前至106/2/3)
(四)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不適用
(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六)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行使賣回權之
始日(106/1/10)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一營業日(106/2/2)止,向往來券商
辦理賣回手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