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01 益航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12/01 發言時間 18:16:29
發言人 林燕玲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069911
主旨 說明本公司相關人員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乙案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6/12/0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財務長謝妙龍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偵字第25359號,第25360號
4.事實發生日:106/12/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財務長謝妙龍,為臺北地檢署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6.處理過程:依司法程序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及子公司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長長原彰弘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待收到起訴書,本公司視需要再為說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