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03 長榮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6/03/30 | 發言時間 | 17:48:23 | 發言人 | 李孟傑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505-7766 |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十三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
| 符合條款 | 第 | 1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3/30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3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十三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以不超過新台幣80億元整為限 4.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新台幣100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發行,以不超過1.5%為原則。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償還銀行借款及改善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尚未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尚未確定 13.發行保證人:尚未確定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尚未確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發行條件、募集金額及其他相關條件 授權董事長或其他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