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03 長榮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4/18 發言時間 16:00:51
發言人 李孟傑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5-7766
主旨 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06年3月30日公告發行 國內第十三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6/04/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十三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80億元整
4.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新台幣100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1.05%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償還銀行借款及改善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3.發行保證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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