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06 裕民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5/01/21 | 發言時間 | 18:15:13 | 發言人 | 陳秀能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376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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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公司股份之 減資基準日 | ||||
| 符合條款 | 第 | 1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5/01/21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1/21 2.減資緣由:依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辦理註銷買回公司股份。 3.減資金額:129,610,000元 4.消除股份:12,961,000股 5.減資比率:1.51% 6.減資後股本:8,450,557,120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5/0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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