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07 榮運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6/26 發言時間 17:21:37
發言人 林晁榮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5206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所代表 法人之競業限制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7/06/2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義忠/長榮海運(股)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06/26~109/06/2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642,242,587權(97.86%)、反對權數441,001權(0.06%)、無效權數0權(0%)、
 棄權/未投票權數13,580,703權(2.06%),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贊成、反對、棄權、無效及未投票權數占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之
  比例,係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二位無條件捨去,故可能有小數尾差,致其比例合計數
  不等於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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