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07 榮運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5/27 發言時間 16:43:24
發言人 林振芳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52060
主旨 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5/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5/27
2.公司名稱: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民國114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
6.因應措施:
(1)為調整資本結構,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本公司業經民國114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案。
(2)本次現金減資金額為新台幣5,335,705,470元,總銷除股份533,570,547股,現金減資
   比率為50%,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335,705,470元,發行股數為533,570,547
   股。
(3)本次現金減資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及向主
   管機關申報。
(4)本公司債權人對於此次現金減資退還股款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日(民國114年5月27日)
   起至114年6月27日之期間內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異
   議者,即視為無異議。
(5)上述係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第74條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