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0 華航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1/04 發言時間 16:46:16
發言人 劉國芊 發言人職稱 公共關係室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99-8600
主旨 公告變更本公司99年度國內 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及私募 無擔保公司債之償還資金來源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1/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1/04
2.公司名稱: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99年度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及
「99年度第1次私募無擔保公司債」, 擬依公司
法規定向金管會申請變更償還資金來源,由原以
營業收入作為償債來源,變更為由各年度營業收
入、資本市場工具或銀行借款下支應。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