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0 華航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3/03 發言時間 11:47:54
發言人 彭榮敏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99-86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與美國NORDAM航太集團簽署合作備忘錄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3/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3/03
2.公司名稱:中華航空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與美國NORDAM航太集團簽署合作備忘錄。
6.因應措施:本公司與美國NORDAM航太集團將於臺灣成立合資公司,以NORDAM的品牌繼續
 在亞洲地區提供發動機反推力裝置及複合材料維修服務。透過雙方合作,滿足華航自有
 機隊發動機反推力器維修需求,提升華航修護工廠在複合材料的維修能力,進而促進國
 家航太產業發展。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