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0 華航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7/06/27 發言時間 17:38:57
發言人 彭榮敏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99-86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兼任職務之競業 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7/06/2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法人董事代表人:何煖軒、謝世謙、陳致遠、柯孫達、林世銘。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所
    代表法人。
 (2)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台翔航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所代表法人、利翔
    航太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所代表法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所代表
    法人、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所代表法人、華擎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所代表法人、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所代表法人。
 (3)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代表人何煖軒:華航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華航(亞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華美投資公司董事長、華航大飯店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長、諾騰亞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華膳空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董事。
 (4)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代表人謝世謙:華信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華航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華航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華航
    (亞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華美投資公司董事、中美企業公司董事、桃園航勤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代表人陳致遠:勇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誼
    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誼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誼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長、陽光士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長、萬海航運(新加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華儲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晶
    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士林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楓丹白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誼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誼祥實業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羅芙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欣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代表人柯孫達:柯達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長。
 (7)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代表人林世銘: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山
    人壽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06/27~110/06/2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3,682,426,153權(包含電子投票),占表決時出席股數比例88.63%,本案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