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0 華航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8/06 發言時間 18:47:59
發言人 彭榮敏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99-8600
主旨 本公司與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勞資協商說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8/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06
2.公司名稱:中華航空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自2015年以來機師職業工會每年均向本公司提出重大調解事項,2015及2016年雙方
    均已達成共識,大幅提升機師勞動條件。
 (2)然2017年起工會片面停止團體協商後對本公司提起14項的調解事項,歷經兩次調解
    不成立,後2018年該會又再增加其他議題提出14項的調解事項,調解會中,本公司
    說明立場與強調之前協議已大幅度提昇各項薪資福利,然終未獲該會認同,調解再
    度不成立。
 (3)2018/07/16~08/06該會以公司無誠意協商14項調解事項及改善過勞等為藉口,發起
    兩航罷工投票,預估08/07開票當日將宣布是否取得罷工權。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於2015年與桃園市機師工會簽訂7項協議後,業已大幅度調整機師勞動條件,
    並自2016年2月起與機師工會共同召開17次團體協約協商會議。2017年9月機師工會
    以本公司解僱該會酒測未過的傅姓代理理事長為由,片面取消協商。雖經本公司釋
    出善意多次去函要求恢復團協協商,機師工會以尚處於不當勞裁調查期間,婉拒復
    談,協商進度停滯之責應非屬本公司。
 (2)本公司積極展現溝通誠意,同時先履行部份已達成共識且尚未簽訂團協項目,此與
    工會所言實有出入。然本公司仍希冀勞資維持理性溝通,至今前後多達6次去函邀請
    該會前來協商,惜均遭藉故拒絕。
 (3)本公司以飛安第一、旅客優先為原則,已組成專案小組備妥因應措施,如一旦發生
    罷工,將全力調度人力與安排航班,以充分保障旅客權益,務求將影響層面降至最
    低。
  (4)因航空運輸涉及社會大眾權益,本公司將尋求行政救濟化解爭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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