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0 華航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0/13 發言時間 16:26:41
發言人 魯淑慧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99-8600
主旨 民航局裁處罰鍰新台幣200萬元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10/10/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0/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未落實”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
未採取有效防疫管控作為及未善盡督導責任,民航局依民用航空法規定處以
新台幣200萬元罰鍰。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20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針對本次機組員個人違反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事件,公司持續
強化機組員防疫措施,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交通部民航局最新之相關規範,
落實各項防疫管理作為。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