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0 華航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12/19 發言時間 17:48:20
發言人 魯淑慧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399-86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修訂「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 轉換辦法」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12/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公司名稱: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5月0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規定,修訂
「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
12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153589號函核備在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經核備後完整「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請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債券發行資訊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