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洪順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洪順地擔任本公司轉投資之「環能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職務,
此公司與本公司經營同類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照原案票決通過。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12,365,032權
贊 成:202,405,728權數,占表決權數95.31%;
反 對: 3,503,329權數,占表決權數 1.65%;
無 效: 0權數,占表決權數 0%;
棄權/未投票: 6,456,075權數,占表決權數 3.04%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前述第三款所列之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