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3 中櫃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2/23 發言時間 16:03:05
發言人 蔡德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648221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訂定除息基準日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11/02/23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2/2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6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1/03/11
5.最後過戶日:111/03/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3/19
8.除權(息)基準日:111/03/19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配發至新台幣元為止,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計入
    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2)如嗣後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發
    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公告之。
 (3)現金股利發放日:111/04/07。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