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4 東森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4/12 發言時間 17:23:23
發言人 鄭應娜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55-7565
主旨 公告本公司原簽署子公司房角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權處分意向書,因有效期間屆滿失效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4/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4/12
2.公司名稱: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105年1月5日經第十五屆第五次臨時董事會決議,
通過授權本公司董事長簽訂處分本公司所持有之房角石資產公司
100%股權意向書。
二、上述股權買賣意向書於105年1月5日簽訂,由於雙方約定有效期間為
自簽署日起三個月,若逾三個月雙方未簽訂正式股權買賣契約書,本意向書
失其效力,故本股權買賣意向書已自105年4月6日起自動失效。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