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4 東森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6/02/16 發言時間 19:00:23
發言人 鄭應娜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55-7565
主旨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董事會決議與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解散基準日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2/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2/16
2.公司名稱: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為本公司綜合持股57.96%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依據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105年12月16日
第三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該公司與東森得易購股份
有限公司合併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合併案合併解散基準日及相關事宜,訂定如下:
(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年03月28日
(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年04月01日
(3)合併解散基準日:106年04月01日,惟擬請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得視本合併案進行狀況,
決議進行調整並公告之。
(4)合併對價實際給付對象,將以合併基準日當日該公司
股東名冊記載資料為準,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東
森得易購其他已發行非受限制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5)該公司與東森得易購合併後,該公司依法得享受之
各項租稅優惠,均依相關法令規定移轉由東森得易購繼續承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