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4 東森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9/04/29 發言時間 18:59:46
發言人 鄭應娜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55-7565
主旨 本公司108年員工酬勞分派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4/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29
2.公司名稱: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章程第26條規定,按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前之利益
再扣除累積虧損後,就餘額提列百分之三點五為員工酬勞,其提撥金額作為當期費用。
108年提列員工酬勞計新台幣7,024,579元,係發放現金。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