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6 山隆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4/04/24 | 發言時間 | 09:07:34 | 發言人 | 俞蘭輝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9599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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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澄清104/04/22蘋果日報及自由時報電子報之報導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4/04/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4/04/22 2.公司名稱: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蘋果日報及自由時報電子報 6.報導內容: 新北市板橋區2005年辦理「公十五地下停車場BOT案」招標,最後由正隆 公司得標,並取得50年營運管理權。不過檢調查出,正隆公司當年涉嫌 找相關企業山隆通運、山發國際借牌圍標,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政府 採購法》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等罪嫌,起訴正隆、山隆、山發 公司與正隆總務部王姓經理、山隆管理課楊姓課長、山發鄧姓業務員。 7.發生緣由: 本公司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收到有關「公十五地下停車場BOT案」該起訴書, 上述新聞純屬媒體自行報導,特此澄清說明。且本公司評估上述起訴內容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