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6 山隆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8/03/27 發言時間 18:14:52
發言人 俞蘭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59961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7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03/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3/27
2.公司名稱: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
號令及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08年3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方式發放員工酬勞新台幣15,000
千元,與107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