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6 山隆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1/12 發言時間 15:12:07
發言人 俞蘭輝 發言人職稱 副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9599611
主旨 本公司對於股市論壇散布不實流言之人提出刑事告訴事宜。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12/01/1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1) 告訴人:本公司暨董事長
(2) 被 告:尚待檢調機關查明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無
4.事實發生日:112/01/1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近日發現不肖人士於股市論壇散布不實流言以詆毀本公司暨董事長商譽、名譽及
企圖操縱本公司股價,本公司將依法追究不法份子相關法律責任。
6.處理過程:
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相關事宜,以維護本公司暨全體股東之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1)對於散布流言企圖損害本公司暨董事長商譽、名譽,並企圖操縱本公司股價之不法
份子,本公司業已委請律師於112年1月12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提出刑法第309條第
1項之公然侮辱罪、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及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之操縱股價
罪嫌之刑事告訴。
(2)為避免損害擴大,本公司並已致函股市論壇管理者請其移除或屏蔽相關不實流言。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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