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8 長榮航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12/25 發言時間 17:24:11
發言人 柯金成 發言人職稱 公共關係室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01122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長榮航太科技(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變更 合併基準日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7/12/25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07/08/13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07年8月13日代重要子公司長榮航太科技(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長榮航太
科技(股)公司與長榮航宇精密(股)公司合併案,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07年12月31日。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考量業務移轉所需時程,雙方董事會決議將合併基準日變更至108年2月28日。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