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8 長榮航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9/04 發言時間 17:51:48
發言人 陳耀銘 發言人職稱 公共關係室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01122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長榮航太科技(股)公司受行政院 環保署裁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以上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09/09/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9/04
2.發生緣由:行政院環保署辦理長榮航太科技(股)公司飛機修護廠擴建計畫案之環境
影響評估監督,查長榮航太科技(股)公司未執行部分期程之環境監測,違反環境影
響評估法第十七條之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135萬元。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35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長榮航太科技(股)公司於進行擴廠計畫時,將依規定辦理
環境監測。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