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8 長榮航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7/20 發言時間 17:10:39
發言人 陳耀銘 發言人職稱 公共關係室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01122
主旨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1/07/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7/20
2.公司名稱: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調整轉換價格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因配發現金股利,依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1條規定,
 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故自111年8月12日起,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
 由新臺幣19.2元調整為新臺幣18.9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