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8 長榮航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6/29 發言時間 16:22:23
發言人 陳耀銘 發言人職稱 公共關係室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01122
主旨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06/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6/29
2.公司名稱: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調整轉換價格。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因配發現金股利,依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1條規定,
 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故自112年7月22日起,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
 由新臺幣18.9元調整為新臺幣18.5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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