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07/11/07
1公司代號2630
2公司名稱亞航
3公司地址台南市仁德區仁愛里機場路1050號
4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董事會決議日期 107/11/07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122,208,000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87,401,747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365,747,323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0
E.A+B-C-D 合計(元): 453,149,070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07/11/08
結束日期: 108/01/07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5,000,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4.09%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13.65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最高: 33.00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買回本公司股份討論案。
說明:
一、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於107年11月8日至108年1月7日
,運用自有資金自證券
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普通股5,000仟股為上限,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上
限為新台幣165,000,000
元。
二、本次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13.65元至33元整,但當公司股價低
於所訂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三、經評估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
四、擬按上述內容出具董事會聲明書。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依修訂後通過。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無。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無。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7年11月7日第八屆第三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
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
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
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5,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09%,且買回股
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8.9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10人均同
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亞航公司買回價格區間在規定計算之範圍內,且經參酌前述亞航公司
之歷史股價及預計買回
股份前後對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等項目
之變動與影響,對亞航
公司財務方面尚無重大影響,其買回價格區間之訂定應屬合理。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