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33 台灣高鐵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5/09 發言時間 19:56:24
發言人 劉文亮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89-2000*72710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提前清償部分聯合授信案甲項授信 未清償本金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5/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5/09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有效運用資金並節省利息支出,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得於新臺幣200億元之範圍內
提前清償聯合授信案甲項授信本金,並授權董事長辦理各項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前述董事會決議另責成經理部門掌握適當清償時機,並與銀行團協商本案提前
  清償後續事宜,以爭取公司最大利益。
二、本案提前清償之具體金額及時程將於確定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