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33 台灣高鐵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2/19 發言時間 18:23:33
發言人 孫鴻文 發言人職稱 營業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89-2000*72710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有關「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計畫 新臺幣3,820億元聯合授信案聯合授信契約第五次增修契約」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2/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2/19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前向聯合授信銀行團申請變更「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計畫新臺幣
 3,820億元聯合授信案聯合授信契約」部分授信條件:修改備償專戶提撥金額、
 轉投資限制及提前清償方式,並據以修訂「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計畫
 新臺幣3,820億元聯合授信案聯合授信契約第五次增修契約」。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前揭第五次增修契約將待聯合授信銀行團完成報核程序取得核准後,方辦理簽署。
 (2)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後續旨揭契約相關簽署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