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34 漢翔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8/12/20 | 發言時間 | 19:36:56 | 發言人 | 馬萬鈞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4-22842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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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獨立董事對本公司董事會討論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 ||||
| 符合條款 | 第 | 44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12/20 |
| 說明 |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8/12/20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陳櫻琴獨立董事;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本公司轉投資計畫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陳櫻琴獨立董事表示反對之意見內容如下: 本人多次表達轉投資案意見,請再釐清以下三點: (1)轉投資協議有無可能列入「附買回條款」。 (2)轉投資執行後,對○○○○○○○○○訂單,該被投資公司確保接單配合與否。 (3)不執行本案轉投資,該標的公司是否拒絕本公司訂單,請加以評估。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通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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