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34 漢翔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12/20 發言時間 19:36:56
發言人 馬萬鈞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2842881
主旨 獨立董事對本公司董事會討論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符合條款 44 事實發生日 108/12/20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8/12/20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陳櫻琴獨立董事;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本公司轉投資計畫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陳櫻琴獨立董事表示反對之意見內容如下:
  本人多次表達轉投資案意見,請再釐清以下三點:
  (1)轉投資協議有無可能列入「附買回條款」。
  (2)轉投資執行後,對○○○○○○○○○訂單,該被投資公司確保接單配合與否。
  (3)不執行本案轉投資,該標的公司是否拒絕本公司訂單,請加以評估。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